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技术评估专家名单(2017年本)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省环保厅公开征集、审核,遴选了511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的专家,组成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技术评估单位在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召开规划环评文件审查时,应从本库或国家库中邀请专家。
建设单位在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时,可以邀请本库或国家库专家。
二、应根据建设项目或规划的行业、选址、布局、性质和环境影响要素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本库相关专业的专家。
三、入选本库的专家应遵从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廉政规定,在参加技术评估、自主验收时,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结合自身专业提出专家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
四、省环保厅建立能出能进机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个别调整。各市环保局可以在本专家库和国家专家库的基础上,建立本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作为本专家库分库。
联系人:李卫兵 0531-66226653
鞠甜甜 0531-66226190
附件: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技术评估专家名单(2017年本)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