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 专家征集与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科技人才评审工作,进一步补充相关领域专家,现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入库,并开展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等有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2.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胜任相关的评审、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不受年龄限制。
3.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研信用、评审信用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高校、科研院所专家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或在全国性学会(协会)担任重要学术职务,或从事人才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企业专家应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在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担任副总裁及以上职务,或为首席科学家、技术总师,或为知名投资机构的合伙人。
重点推荐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的科研带头人或技术骨干,或为行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本地区重点企业的专家。
二、征集方式
专家入库采取网上申请方式进行,专家自愿申请并填报信息,单位审核和推荐。凡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请,审核通过的专家直接入库,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新入库专家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专家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已在库中专家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专家类型均需选择“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
三、有关要求
1.本次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
2.申请专家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申请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入库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0451-82628260。
平台技术支持:0451-82651341。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