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征集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委在2020年征集过一批职业病防治领域专家(津卫职健便函[2020]893号),随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外延不断扩大,特别是职业健康保护促进行动工作的逐步展开,我委拟进一步公开征集一批职业病防治领域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专家的主要从事专业或领域为劳动卫生与职业病、放射医学、放射卫生、实验检测、职业与放射相关工程类、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医学影像、卫生事业管理、健康教育等。
二、专家条件
(一)品行端正,作风严谨,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满五年,专业技术能力娴熟;
(三)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应具有正科级(含相应职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副科级(含相应职级)及以上职务;
(四)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即为1961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专家且健康状况允许的,可放宽至70周岁(含)以下,即为1951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征集方式和要求
各专家以自荐的方式,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天津市职业病防治专家征集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wangxin6@tj.gov.cn。
四、其他事宜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征集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领域专家的通知(津卫职健便函[2020]893号),已经填报的专家,不用重复填报。征集的专家经筛选后,主要从事职业病防治质量控制与督导、技术评审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022-2475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