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政局关于征集海口市社会工作专家库和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社会组织,社会各界: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本市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省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口市社会工作专家库和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首批社会工作专家库和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各单位对照征集条件推荐有关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于9月30日17:00前将《海口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申报表》(附件1)、《海口市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海口市民政局。
二、入库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
社会工作专家库由管理专家、理论专家、实务专家组成,征集来源为本市政府相关部门、高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社会相关专业人士;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主要来源为本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一线社会工作者,申报时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符合条件可同时申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心支持或参与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熟悉社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公道正派,原则性强;
4.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业绩,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为丰富实践经验;
5.未受过刑事处罚,在参与社会工作相关业务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业条件
1.社会工作专家库。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经验,在推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方面成绩显著。(2)从事社会工作教学、研究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老师,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 2篇社会工作相关论文。(3)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3个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均为优秀等次;具备社会工作培训、督导或评估相关工作经验。(4)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 1项省级或2项地市级以上社会工作研究课题。
2.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学历,且专职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8年(含)以上;(2)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3)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评选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或海口市“社工之星”。
三、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分为自愿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社会公示、入库备案5个程序。
四、工作职责
社会工作专家库和实务人才库成员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评估评审工作,以及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建议、课题研究、人才培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家库和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申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推荐理论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者入库。
相关申请表需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扫描件一份。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16栋北楼3022房;
邮箱:hksgj@haikou.gov.cn;
联系人:黄大辉 0898-68651227,18078920682。
附件:1.海口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2.海口市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成员申报表
海口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