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遵义市养老服务技术专家库专家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精神,为加快推动遵义市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遵义市民政局计划启动“遵义市养老服务技术专家库”建设工作,以广泛吸纳行业专家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库对遵义市支撑决策咨询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发挥专家在养老研究、项目谋划、决策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遵义市养老服务技术专家库专家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三)熟悉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者丰富的实务经验。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者在养老服务领域从事研究或实践工作三年以上,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示范、带头作用。
(五)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胜任相关工作。
(六)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1. 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 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相关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可享有的权利有:
1.受邀开展项目相关的课题调研,提出建议和方案,为遵义市民政局或其他政府部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其成果经本人同意后可在遵义市民政局部门网站、公众号等进行宣传。
2.工作期间,有权调阅或者提供与项目活动有关的项目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3.可列席相关领域政府部门工作会议或高层次专业学术研讨会,优先获得项目研究资料和项目工作动态信息。
4.获得聘书,参与项目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可接受意见咨询尊师贵道、评估、评审、评价工作承办单位委托服务所支付的劳务报酬。
5.在聘任期间,经专家库管理人员同意,对外可使用技术专家库头衔参加学术研讨会或者发表学术研究成果。
6.受聘自愿,退出自由。
(二)专家应履行的义务有:
1.遵守社会组织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
2.提供具有可操作性、指导性、专业性的意见建议,对所发表论证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
3.若相关研究资源涉及内部重要文件,需做好保密工作,签订保密协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密规定,不得透露他人隐私及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对项目相关内容、过程、意见和结果等重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5.不得发表有损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的不当言论。
6.不以项目专家身份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7.不要求提供、调阅与论证工作无关的资料。
9.项目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主动声明回避。
三、聘任期限
项目专家人才每届聘任期限3年。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申请资料。
(二)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入库的专家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技术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
2. 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证件照片(标准1寸白底免冠)。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具备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 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执业资格复印件。
5. 公开出版物或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公开出版物需复印封面、目录及封底,并能清楚显示著者,发表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及封底)。
6. 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
7. 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方式
(四)本次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聘任程序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审核—公示—入库”流程。
(一)公告
由遵义市民政局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有意受聘为项目专家人才的相关人员按照报名要求和方式报名。
(三)资格审核:
遵义市民政局对申请入库专家资料进行统一收集汇总,进行初步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专家库工作规则,确定项目专家拟聘人选。
遵义市民政局组织评估组对申报材料集中审核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四)公示
(五)聘任并公布
技术专家人才拟聘人选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遵义市民政局正式聘任,颁发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遵义市养老服务技术专家库外聘专家信息表
遵义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