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组建房地产市场管理专家库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相关政策研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提高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组建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管理专家库。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业资格等不良记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学术严谨,有奉献精神,遵守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承担专家相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积极参加政策研究、评价评估、调研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土木工程、经济和法律类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包括项目管理、市场营销、信贷管理、审计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市场监管等工作经验6年以上;熟悉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中的问题能够提出合规合理的意见建议。
二、专家职责
参与全省房地产市场检查和督导;参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参与房地产市场调研论证或评估工作;参与相关学术和经验交流、管理培训、学术讲座等活动,承担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三、申报方式
(一)单位推荐。满足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管理专家信息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2月28日前上报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可以直接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管理专家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审定入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管理专家库。
四、专家管理
专家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将清退出专家库: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在风险排查、评审评估中收受检查对象财物或好处的;拒绝工作安排超过三次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三次及以上的。
五、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严格把关,请各市州将专家申报表和专家推荐汇总表于3月15日前上报我厅房地产监管处。经审核遴选,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联系人:贺海军 0731-88950245
电子邮箱:hnszjtfcc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