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立信息化建设专家库 进智慧法院建设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信息化建设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智囊团和参谋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规定,信息化专家库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高级法院、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办法》对专家征集的条件、专家征集入库的形式、专家聘用期限、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专家库主管部门,负责专家的资格审核、考评和动态管理,以及组织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
根据《办法》指引,信息化专家可向湖南高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参加该院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决策咨询活动,为其提供智慧法院发展战略、政策导向、改革措施等咨询服务,并在咨询、论证、评审和验收等环节中的享受建议权、表决权,且不受任何干预地依法进行独立评审。
《办法》要求,信息化专家要严格遵循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特点,由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选取专家的数量和要求,专家组成员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选取专家应于评审会1天前完成,专家选取可采取随机选取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定的方式进行。咨询采用电话、网络和现场等方式。
据悉,湖南高院已聘请28名了解国内外和法院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专业人才成为专家库成员,指导全省法院信息化的探索和研究工作,促进信息化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