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申请入库专家信息公示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皖环办秘〔2021〕95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审查,截至2023年11月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新增90名申请入库专家通过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申请入库专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专家有异议,可于11月22日前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551-62376636
电子邮箱:ahhbtgcc@126.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