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集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领域专家咨询和评审工作,充实完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公开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2.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责任心强,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
3.承诺服从评审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从事申报专业领域工作8年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业务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得到本单位认可。通过相关专业资格论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能胜任专家咨询、评审、论证等工作,具有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专业范围。
专业或研究方向应在以下学科范围内:
1.矿山工程技术领域:采矿工程(煤矿开采、金属矿开采、非金属矿开采)、选矿工程(煤炭、非煤)、矿石处理、矿产勘查、井巷工程、矿山安全(煤炭、非煤)、采矿环境工程、矿山地质学等相关学科。
2.地质学领域:勘查地质学、煤田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地球物理勘探、水工环等相关学科。
3.资源经济学领域:矿产资源经济学、资源开发与利用。
二、征集程序
(一)专家申报。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7日,申请人将单位盖章的专家推荐表和个人资质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或送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318室,省自然资源厅对申请人填报的证明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审查入库。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论证,确定拟入库专家后将短信及电话通知申请人员。申请人员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拟入库信息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管理网站(https://117.68.9.89:88/indexexpert.jsp),进入“专家注册、登录入口”进行注册,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并上传与上述线下送审纸质件相同的申报材料,经我厅审核确认后入选专家库。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家、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常住地原则上应为安徽省内。
四、联系方式
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何远 0551-62553159 刘政 0551-62553293
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然资源厅专家库管理系统):汪超 0551-6255317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19号
附件: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专家推荐表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