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选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理论研究、政策制定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征选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及条件
(一)征选范围
专家库成员主要从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法学专家、律师、资深人力资源工作者等熟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丰富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践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选。
(二)征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品德良好,作风严谨,清正廉洁;
2.热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10年以上,或在其他单位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专家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二、专家主要职责
(一)宣传普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劳动人事争议领域重要课题调研、疑难案件研讨;
(三)参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评查、仲裁员业务培训、仲裁员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
(四)为本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选程序
专家库成员通过个人申请或部门单位推荐、审核确认方式产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专家库成员动态管理和更新优化。
(一)申报推荐
个人申报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的,填写《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推荐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为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2),原则上每个部门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报名时报送《申报表》《推荐表》纸质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个人申报需包含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音像资料光盘可一并报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
(二)审核确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对拟入选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成员的人选,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发放聘书。
联系人:陈实
联系电话:025-83278712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507室
附件:1.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库成员申请表.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