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库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的参谋咨询及决策技术支撑作用,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云环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单位遴选和官网公示等程序,最终筛选出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领域专家305名,组成省级专家库,专家名单已于8月27日正式发布,专家聘书也陆续送达各位专家。
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专家职责:
(一)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咨询论证、培训检查等活动。
(二)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案例分析、宣传培训等。
(三)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出具专家意见。
(四)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相关科研项目咨询评审。
(五)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发展规划、重要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制定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六)受委托承担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