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综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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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穿专家管理各各阶段及角色。安全标准符合公安部二级等保技术保准。

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日照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11 15:0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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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依据《山东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7号)要求,现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并对已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技术研发类专家、产业管理类专家、财务金融类专家、其他专家等四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积极鼓励具备评审英文项目能力的专家和符合条件的女性科技人才申请入库。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高层次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专家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研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市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管理类专家。主要是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金融类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专家。包括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各级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二、征集方式

(一)单位推荐。专家按要求填写《日照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表》,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所属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审核,并填写《专家库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市科技局根据推荐上报的情况,核对相关条件,审核通过后入库。

(二)定向邀请。市科技局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定向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入库。

(三)共建共享。市科技局通过与市内外各类专家库管理方签订协议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吸纳入库。

三、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请各在库专家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信息更新及确认工作,如相关信息更新及确认不及时,将影响后续专家参与我市科技计划评审等管理工作。

四、有关事项

1.请专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该信息将作为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依据。鼓励专家积极申报山东省科技专家库专家。

2.请专家所在单位做好入库专家推荐工作,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条件,仔细审核专家信息,及时将专家信息表、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所属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可直接发送市科技局,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电子版信息表请以“姓名-专家类别-技术领域”格式命名。

3.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通知的转发和宣传,做好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专家申报的宣传发动和服务指导工作。

4.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此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8778036

电子邮箱:zypzk@rz.shandong.cn

 


申请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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