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仲裁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扎实推进仲裁协会业务建设,加强专家库组织和管理,近日,省仲裁协会发布实施《安徽省仲裁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对行业发展创新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智库作用,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办法》本着“集中管理、共享信息、有序使用”的原则,对专家库入库条件程序、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专家库的使用方式以及专家库的管理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专家入库须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仲裁行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从事生产、管理、审判、教学、研究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条件。
入库专家主要为编制仲裁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工作规划,制定仲裁业务规范、示范规划、重大行业规则,裁决、调解和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仲裁案件,为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等提供专家意见、咨询论证。
此外,《办法》要求入库专家在咨询、评审、论证等活动中,不得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馈赠、宴请,不得以专家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力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或者与有关人员串通为自己或所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办法》的发布实施旨在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协会、服务会员,保证仲裁专家论证工作的公正、客观、审慎,为仲裁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目前,第一批40名仲裁专家已有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