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2〕56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充分发挥经济咨询专家在我厅各类专项项目资金管理中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行为,推进专家管理制度化,现将《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2年9月5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国土资源部门各类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经济咨询专家的作用,规范经济咨询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咨询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能够参加省国土资源部门各类专项项目资金有关咨询工作的专家。
第三条 国土资源专项项目资金咨询工作是指在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矿政、海政、地政以及其他综合类专项项目资金审查、审核、评审论证、审计、检查、稽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中的咨询。
第四条 经济咨询专家由省国土资源厅聘任,具体受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委托参与国土资源专项项目资金的咨询工作。
第二章 经济咨询专家的条件
第五条 经济咨询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具有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相当职务的经济管理人员,在相关工作领域具有一定业绩、享有一定声誉或影响力。
(三)了解国土资源相关政策及专业业务,熟悉国土资源各类专项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制度、预算编制与定额标准、核算、监督管理等业务。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下。在国家相关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第六条 省国土资源厅建立经济咨询专家库,专家库主要由省国土资源系统及省直相关部门经济类专家组成,此外的知名专家可经本人同意直接受邀入专家库。
第三章 经济咨询专家的申报与认定
第七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专家均可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第八条 省直有关部门、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按上述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专家的审查、汇总,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审查时应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
第九条 专家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二)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技术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各两份。
(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第十条 省国土资源厅对申报的经济咨询专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纳入咨询专家库,并颁发资格证书。
第四章 经济咨询专家的管理
第十一条 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具体负责建立经济咨询专家库,并按“统一条件,分类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 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咨询专家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开展咨询工作,按有关规定获得专家咨询费或劳务报酬。
第十三条 经济咨询专家应恪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完成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的咨询任务,并对咨询中作出的结论负责。
第十四条 经济咨询专家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
1、本人参加的项目或者本人所在单位实施的项目;
2、本人亲属参加并负有一定职责的项目;
3、其他影响专家做出公正结论的利益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 经济咨询专家负有保密义务。在咨询工作中所使用的资料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全部归还提供单位。
第十六条 经济咨询专家在咨询工作中不得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贿赂等妨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解除专家资格、通报等。
第十七条 省国土资源厅应对经济咨询专家库专家组织培训,入库专家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十八条 省国土资源厅对经济咨询专家库专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
(一)本人是否熟悉和掌握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方面的新规定,并按要求参加培训;
(二)本人在参加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义务,完成咨询任务;
(三)本人有无妨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或其他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省国土资源厅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省国土资源厅对经济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专家库申报条件和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咨询专家申请表
项目分类:地矿□ 土地□ 海洋□ 综合□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2寸) | |||
工作单位 及所属部门 | 职 务 | |||||
学位 | 职 称 | |||||
毕业学校 | 第一学历 | |||||
最高学历 | ||||||
现从事专业及时间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时间 | 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履 历 及 业 绩 | ||||||
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上级主管部门或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2012年08月30
附件: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经济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