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淮南市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院校)单位,各县(区)住建局(城建局):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建设,保证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荐遴选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水质监测、城市设计、城市园林、市政道桥、勘测-岩土工程、勘测-工程测量、勘测-水文地质勘察、城镇燃气工程、暖通空调、建筑机械、建筑防腐、白蚁防治、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及长期从事建筑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建筑美术设计、室内装饰)、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等建筑工程专业方面的专家。
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人选推荐条件
入选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要求;
(六)担任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入选高级工程师评委库须取得并担任高级工程师满3年;入选正高级工程师评委库须取得并担任正高级工程师满3年;取得职称未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三、申报程序
(一)信息报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淮南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如单位多人申报,须汇总填写《淮南市建设工程技术资格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 年 10月10日将书面材料(附件1、附件2)一式2份,报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二)信息收集。由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人员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形成相应的纸质和电子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初审资料。
(三)择优入库。经评审委员会审定,挑选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经历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专家,充实专家库。
(四)信息管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职称评审专家库信息管理,并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一)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应坚持公正、准确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二)评委库成员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期满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入库;对违规违纪或不胜任的专家,及时调出专家库。
(三)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应主动报评委会备案后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0554—6263992
电子邮箱:437144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