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荐山东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咨询、评审和技术帮扶指导,拟建立山东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家库。现就推荐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推荐来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专业领域。重点推荐综合类和专业类两类专家。综合类专家应全面熟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政策与技术;专业类专家涵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领域。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能够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参与评审和技术咨询等活动,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二)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防治技术,掌握关于评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入库的相关要求。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审查、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等工作任务,原则上不超过65岁,有国家级人才称号或者泰山系列等省级人才称号的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五)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在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三、推荐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送材料。2022年11月12日前,将申请表(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三)专家入库。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
联系人:常伟倩、胡雪荻
电 话:0531-51798235、51798855
邮 箱:changweiqian@shandong.cn
附件:专家申请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