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院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完善全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从事工程系列等方面专业(专业分类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工学门类所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3年(含)以上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按“申报条件”,如实填写《淮南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经本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审查后,由主管部门汇总填写《淮南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 7 月 30 日将书面材料(附件1、附件2)一式2份报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51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806582851@qq.com 邮箱。
(二)信息收集。由市经信局组织人事科对报送的人员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形成相应的纸质和电子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初审资料。
(三)择优录用。经评审委员会审定,挑选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经历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专家,充实专家库。凡被录用的专家,由评审委员会发放录用通知书。
(四)信息管理。由市经信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职称评审专家库信息管理,并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咨询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力求做到信息准确、真实。
(二)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联系,联系电话:0554-666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