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建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智慧工地建设技术人才资源优势,更好地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咨询等工作提供服务,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济建质安字〔2023〕43号)要求,拟组建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市从事房屋建筑施工、监理、科研、智慧工地软件系统开发、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符合条件均可报名应选。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2.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智慧工地建设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熟悉智慧工地、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专业领域现状及发展动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人员;
3.具有5年以上房屋建筑领域施工质量、安全、技术等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4.具有本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网络信息平台,能按时参加我局组织的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工作;
6.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智慧工地建设、评价等工作;
7.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推选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推荐专家;
3.集中审核:根据推荐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审核;
4.审定公布:推荐专家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四、申报资料
1.《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专家登记表》(附件)一份,并附电子版;
2.申请人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其它有关专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推荐表和电子版报送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秉泽、刘茂楠, 51705608、51705661;电子信箱:libingze@jn.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F432室。
附件: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