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启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更新工作
为加强职称评审专家管理,优化专家库结构,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天水市人社局于近日启动全市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等四个系列8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和20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更新补充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入库程序及工作职责,强化职称评审关键环节监督,完善专家进入、考核、退出机制,着力提升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评审专家入库采取“组织推荐一批、社会遴选一批、核准部门择优一批”的方式进行,推荐范围为全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由省内外评审、考核认定或考评结合并在职在岗的各系列(专业)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资格人员。推荐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二是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具备较强评审能力;三是身体健康,保证时间精力完成评审工作,备案有效期满前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四是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自愿承诺履行《天水市职称评审专家工作职责(试行)》;五是中、高级评委会专家应分别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并聘任(用)相应职务、副高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用)2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并聘任(用)相应职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符合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规定的本专业学历;六是中青年专家、基层一线专家、非公组织专家应占有一定比例,其中45岁以下中青年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七是对专家退出的情形进行明确。同时,全市各级评委会专家库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并进行动态管理。
根据职称评审专家管理要求,入库专家推荐按照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查、逐级推荐并报评委会所在单位审核、核准部门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库人员,市直单位的推荐人员可直接由主管单位推荐至市人社局。评委会根据职称答辩评审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库内专家担任评委,参评专家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负责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并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及廉洁纪律,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考核,完善专家培训机制,坚持日常培训和评审前培训相结合,提高专家评审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纪律。同时,切实加强专家履职考核,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与能力、评价准确度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结合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建立专家信用记录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和补充,在形成全链条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狠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监督管理,持续加力打造全市职称“阳光评审”品牌,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